醫療救助相關政策解讀

日期:2015-11-27 09:55 來源:民政局 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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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進行醫療救助,救助比例?

目前,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已經實現“一站式”服務。醫療救助對象可直接到醫保指定的定點醫院入院治療,入院時向院方提供相關證件或經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證明??祻统鲈簳r,醫院將自動結算醫療保險報銷金額和民政醫療救助金額,個人只需負擔自付部分即可。

目前,我市醫療救助對象患病住院治療(含住院分娩)和特殊門診救助發生的、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含起付線以下的費用),扣除醫保支付金額后,剩下的自付醫療費用給予60%醫療救助。

    2、醫療救助對象有哪些?

  醫療救助對象為具有當地戶籍、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并分為兩類。第一類救助對象為: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含五保供養對象、城市“三無”人員)。2、重點優撫對象。3、二級(含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4、需強制治療的重性精神病人等省、市政府規定的其它救助對象。第二類救助對象為:1、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2、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

  3、低保對象不幸患病,民政部門都有哪些救助?

  答:低保對象患者可以享受到民政部門牽頭開展的醫療救助政策。多年來,我市民政部門將困難群眾尤其是低保對象的醫療救助政策作為民政事業發展的重要工作任務之一。醫療救助是指政府和社會對因病而無經濟能力進行治療或因支付數額龐大的醫療費用而陷入困境的城鄉經濟困難家庭人員實施專項幫助和經濟支持的一項社會救助制度。我市醫療救助工作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已全面步入正軌,切實減輕困難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

按照現行的《福州市城鄉醫療救助辦法》,我市對低保對象救助主要包括資助參保和對醫保報銷后的自付部分給予一定比例救助等。救助標準為救助對象患病住院治療(含住院分娩)和特殊門診救助發生的、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含起付線以下的費用),扣除醫保支付金額后,剩下的自付部分,民政部門給予60%救助。每人每年醫療救助金額封頂為1萬元人民幣。目前,我市城鄉醫療救助已經實現“一站式”服務?!耙徽臼健狈帐侵富疾〉捅ο笕朐褐委熆祻统鲈簳r,醫院將自動結算醫療保險報銷金額和民政醫療救助金額,個人只需負擔剩余自付部分,無其他任何報銷手續。例如:低保對象小李患者到醫療定點醫院入院治療,康復出院結算時,在醫保目錄內共花費1萬元人民幣,普通醫療保險給予報銷6000元,剩余4000元自付。按照目前醫療救助政策,民政部門“一站式”醫療救助對小李剩余個人自付部分(4000元)給予救助60%,即醫療救助2400元,那么出院時小李只需負擔1600元即可。如果小李仍無法承擔自負部分的1600元的話,還可以繼續向戶口所在地區縣民政部門申請二次救助,年底時民政部門將根據本年度醫療救助結余情況給予小李適當救助。我市在保證住院和特殊門診按自付部分60%救助的基礎上,還大力開展了日常救助、定額救助、二次救助等工作,通過實施醫前、醫中、醫后等多種救助方式,進一步減輕了困難群眾的醫療負擔。如果低保對象在醫保報銷和民政部門60%醫療救助后,仍無力負擔的,還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二次救助或臨時困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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