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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擔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員會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宣傳、信息、督辦以及后勤保障等相關事務;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申報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項資金,并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3.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應急工作;
4.負責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員會黨群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5.負責干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
6.承擔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