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保護修復處
2020-03-13
來源:[市名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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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修復處
1.協助文物部門對歷史文化名城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點的保護、監管和利用;
2.負責名城范圍內歷史建筑保護修復方案、維修方案的審批和監管工作;
3.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范圍內古樹名木、園林植被的保護;
4.負責名城范圍內歷史建筑、特色建筑的普查工作;
5.組織編制和調整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名錄,建立完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名錄數據庫;
6.指導歷史文化名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考核及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