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州古厝不動產權證辦理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榕政辦〔2022〕76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 有關精神,為推進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等古厝修繕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工作,我委擬對符合條件的古厝修繕項目出具技術審查意見,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古厝修繕項目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申報古厝修繕項目技術審查。
?。ㄒ唬┙ㄖ矸?/p>
鼓樓、臺江、倉山、晉安區(以下簡稱“四城區”)范圍內各級
人民政府公布的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含推薦歷史建筑、推薦傳統風貌建筑等);四城區范圍內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歷史建筑群、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確定的建議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等。
?。ǘ╉椖款愋?/p>
隨土地一并公開出讓的古厝修繕項目或已征收、收儲但不隨土地公開出讓的古厝修繕項目。申報技術審查的古厝修繕項目應通過市名城委組織的專家審查,已竣工項目還應完成開工備案及竣工核驗手續。
二、辦理流程
?。ㄒ唬┥暾埲朔秶?/p>
對于隨土地一并公開出讓的古厝修繕項目,由建設單位做為申請人;對于已征收、收儲但不隨土地公開出讓的古厝修繕項目,由市、區政府指定接收部門做為申請人。
?。ǘ┥暾埐牧?/p>
由申請人匯總以下資料后向市名城委提出申請。
1.申請函和附表(詳附件,紙質原件1份、掃描jpg或pdf格式、word格式電子版各1份)
2.市資源規劃局審批通過的總平面規劃方案(紙質復印件1份、掃描jpg或pdf格式電子版1份)
3.修繕方案設計說明和平立剖技術圖紙(設計說明和技術圖紙應明確標注建筑占地面積、計容面積、層數、長寬高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所有設計說明和技術圖紙加蓋申請人法人公章和修繕設計單位公章、資質章、注冊章和簽字;紙質原件3份、word、dwg、jpg等格式電子版各1份)
4.對于隨土地一并公開出讓的古厝修繕項目,還應提供土地出讓合同(紙質原件1份、掃描jpg或pdf格式電子版1份)
5.對于已竣工的古厝修繕項目,還應提供修繕工程竣工測量報告(紙質原件1份、掃描jpg或pdf格式電子版、dwg電子文件等各1份)
?。ㄈ彶樵瓌t
市名城委根據修繕方案設計圖紙出具技術審查意見,并確認技術指標,申請人應事先對現狀建筑進行實勘,并核實技術圖紙是否和現狀建筑相符,市名城委將技術審查意見函告市資源規劃局,由市資源規劃局按規定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對于已竣工項目,按照補辦流程辦理,市名城委根據竣工實測圖紙出具技術審查意見,并確認技術指標,市名城委將技術審查意見函告市資源規劃局,由市資源規劃局按規定補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人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對于未按建筑原形態、原風貌和保護方案等進行修繕的,市名城委將依法依規對責任主體進行處理。
三、其它事項
?。ㄒ唬╇娮影嫖募埌础?nbsp; 區 項目 處古厝工規技術審查意見申請材料( 年 月 日)”格式進行命名,發送至電子郵箱mcwbxc@163.com。
?。ǘ┞撓档刂罚焊V菔泄臉菂^營房里10號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員會,聯系電話:0591-87675022。
附件:1.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員會古厝保護修繕設計方案
審查申請表
2.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員會古厝保護修繕設計方
案審查申請表(補辦)
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員會
2022年8月16日
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員會古厝保護
修繕設計方案審查申請表
項目 單位 基本 情況 |
業主單位(公章)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通訊地址 |
|||||
修繕設計單位(公章)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通訊地址 |
|||||
項目 基本 情況 |
項目名稱 |
||||
建筑名稱 |
|||||
建筑地址 |
建筑身份 |
||||
建筑年代 |
保護類型 |
□原址修繕 □遷移保護 |
|||
結構形式 |
現狀標高 |
||||
用地性質 |
使用功能 |
||||
占地面積 |
建筑面積 |
||||
建筑層數 |
建筑高度 |
||||
產權性質 |
|||||
報送的文件、圖紙清單 |
|||||
編號 |
文件名稱 |
實收份數 |
備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備注 |
本表應由申請人如實填寫,如提供虛假信息申請審查的,我委將不予受理;已審查通過的,撤銷審查結論。 |
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員會古厝保護
修繕設計方案審查申請表(補辦)
項目 單位 基本 情況 |
業主單位(公章)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通訊地址 |
|||||
修繕設計單位(公章)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通訊地址 |
|||||
項目 基本 情況 |
項目名稱 |
||||
建筑名稱 |
|||||
建筑地址 |
建筑身份 |
||||
建筑年代 |
保護類型 |
□原址修繕 □遷移保護 |
|||
結構形式 |
現狀標高 |
||||
用地性質 |
使用功能 |
||||
占地面積 |
建筑面積 |
||||
建筑層數 |
建筑高度 |
||||
產權性質 |
|||||
報送的文件、圖紙清單 |
|||||
編號 |
文件名稱 |
實收份數 |
備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備注 |
本表應由申請人如實填寫,如提供虛假信息申請審查的,我委將不予受理;已審查通過的,撤銷審查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