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員工和企業(yè)發(fā)生勞動爭議,需要進行勞動仲裁,一定要注意勞動仲裁時效問題。那究竟什么是勞動仲裁時效呢?
什么是勞動仲裁時效
當員工和企業(yè)發(fā)生勞動爭議,需要進行勞動仲裁,一定要注意勞動仲裁時效問題。那究竟什么是勞動仲裁時效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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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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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 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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